威海市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威海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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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5800㎡
成立时间
1958年
藏品数量
29万册
开放时间
09:00~16:30(周一闭馆)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

基本介绍

威海市图书馆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是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承担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信息、开发智力资源的职能。始建于1958年,1987年地级威海市成立后,威海市图书馆由县级馆升格为地级馆。

1995年座落于威海文化中路的5800平方米图书馆投入使用,馆内开设成人阅览室、成人外借室、少儿借阅室、地方文献中心、过刊室、特殊教育阅览室、自修室、幼儿活动室、古籍保护中心九个对外服务窗口,全部实行开架借阅。网上信息咨询、续借已全部开通。对外基层服务点160余个,在编工作人员26人。

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公布,威海市图书馆被为一级图书馆。

馆藏实力

威海市图书馆馆藏总量24万册(件),其中古籍3096册,善本1册,地方文献440余种,1100余册。每年新订报纸、期刊600种。

电子资源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

超星数字图书馆OpenAccess。

随书光盘人大电子资源。

网上图书。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日常开放时间:

每周一闭馆,周六、周天正常开放。

秋冬(10月至次年4月) 9:00--17:00;

春夏(5月至9月)     9:00--18:00;

自助图书馆:24小时开放。

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

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各1天),春节、十一(各3天),开放时间为9:00-12:00。

流动图书馆开放时间:

目前共四辆流动图书车,每周出车四天,每周更换工作地点。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闭馆。

办证须知

一、《借阅证》注册与办理

1、威海市图书馆对全体公民免费开放,无地域、年龄、性别、职业等限制。

2、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馆注册。

3、实施一人一证制度,市民可携带身份证交纳押金后办理《借阅证》借阅,或交纳押金后直接开通《市民卡》借阅。

4、未成年人读者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有效证件,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5、办理《借阅证》押金100元,本馆图书管理员核实证件和读者提供的电话号码后,采录读者信息,经读者审核后注册成功,该《借阅证》即可使用。

二、《借阅证》管理

1、退证: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无欠费后,读者凭《借阅证》和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办理退证手续。《借阅证》办证之日起满3个月可退证。

2、挂失:遗失《借阅证》者,需及时通过短信平台或登录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挂失,也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核对读者信息后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3、补证:遗失或损坏《借阅证》的读者持当时办证提供的有效证件,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同时缴纳《借阅证》工本费5元。

入馆须知

1.威海市图书馆是公共图书馆,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2.请自觉遵守《威海市文明市民手册》及威海市相关文明守则,做文明市民和读者。

3.请自觉遵守威海市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劝告。

4.请自觉配合安全检查,拒绝安检者将不得进入图书馆内。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读者随身携带的有色饮料、食品、行李等请寄存在存包处,不得带入其他区域,工作人员如有发现将予以劝阻。

6.威海市图书馆的文献资料和服务设施为国有财产,人人有保护其不遭损失和破坏的义务。

7.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资料不能携带出馆。

8.在馆内区域请保持安静,将通讯、电子设备等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

9.离馆时请自觉将座位上的杂物带走或扔入垃圾箱,不得随意乱丢,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尊重知识产权,请勿私自拍摄、刻录文献资源或恶意下载数字资源,如造成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11.为尊重他人隐私,请勿在图书馆内拍摄带有他人影像的照片。确有拍摄需要,请与市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

12.使用威海市图书馆网络与计算机设备上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禁点击政府明令禁止的有害、非法网站,禁止用威海市图书馆的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玩网络游戏。

13.禁止在图书馆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14.请勿携宠物入内

15.图书馆闭馆期间,读者可至24小时自助图书馆、城市书房、共享书柜借还图书。

借阅须知

1、每证每次免费限借5册。

2、社会公众可免费到报刊阅览区阅览报刊,报刊不外借。

3、成年(18岁及以上)读者可每天免费在数字阅览区使用电脑2小时,未成年读者需办理监护手续。

4、本馆图书可到市图书馆下辖各流动图书馆、城市书房、共享书柜借还,市图书馆下辖各流动图书馆、城市书房、共享书柜图书可到本馆借还,流动图书馆、城市书房、共享书柜的地点、服务日期、运行时间详见微信公众号或图书馆网站公告。

5、读者可登录图书馆官网(http://www.whlib.com/),享受学习、浏览、休闲、咨询等服务。

6、低幼活动区服务、电子借阅机服务、展览服务、《百姓课堂》、尼山书院、全民阅读等活动免费对公众开放。

7、图书借期60天,不可续借;所借图书逾期不超过120天取消逾期费,逾期120天“逾期费”20元/册。

8、图书书标、条码、RFID标签遗失或损坏的读者每个须缴纳图书加工材料费2元;

9、读者借书时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如有请告知图书管理员记录;读者还书时图书管理员要检查图书,如有污损,读者须按该图书价格一半缴纳“污损费”;

10、如遗失图书系丛书或多卷书按该图书整套价格1倍缴纳“遗失费”,另须交纳加工费用5元。丢失书刊应赔偿相同书刊1册。要求到新华书店购买书名、作者、出版地、出版者、ISBN号完全相同(可以是不同版次),携书和发票到对应部门并缴纳书刊加工费5元。无法赔偿相同书刊,可按下列规定赔偿:

(1)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全部按原书价格200倍赔偿。

(2)1985- 1990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100倍赔偿。

(3) 1991-1999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5倍赔偿。

(4) 2000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2倍赔偿。

(5) 外文书刊按其原币种价格折合当日人民币价格后的10倍赔款。

交通信息

威海市青岛北路158号(会展中心西侧)

可乘坐公交车:

会展中心站-公交站:1路、11路、12路、12路东发园区间车、21路、23路、24路、26路、33路、36路、37路、41路、43路、49路、50路、52路、53路、101路、101路马夼、101路张家山、103路、107路、109路、110路、112路、115路、117路、118路

永昌里小区-公交站:27路、31路、K4路

历史沿革

威海市图书馆系1988年8月由原县级威海市图书馆升格而来,隶属市文化局,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992年威海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文化中路威海日报社西侧建设一处6000平方米新馆舍,1995年10月6日,新馆落成并正式对外开放。现图书馆有职工27人,大专以上学历19人,占职工人员总数74%。对外设立图书服务点10处,并为特殊读者群体提供特殊服务。

2001年6月,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开始运行,从此改变了手工操作的历史。

2003年3月根据国家文化部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要求,与省级中心签订协议,建立威海市基层中心。

2003年10月16日,自筹资金30多万元的中国数字图书馆威海分馆正式成立并举行了揭牌仪式。数字图书馆以百兆光纤接入互联网,读者可在馆内的电子阅览室在线查询、阅读、下载5000册的数字图书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内容。

2004年2月为了方便广大读者查阅资料,威海市图书馆在山东省图书馆的支持下引进重庆维普信息数据库和北京万方数据资源系统。

展厅展馆

行政部门:办公室、财务部、综合治理部。

业务部门:

外借部:负责读者事务中的图书流通工作并开展读书活动。

阅览室:订有几百种报纸、期刊,为读者提供阅览场所;负责过期报刊的查阅工作。

少儿部:为少年儿童提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益智的少儿读物,开展少儿读书活动。

参考咨询部:收藏各种珍贵的中外文工具书,为读者提供信息咨询,并与科研、生产单位联合实行定题服务。

地方文献部:负责威海地方文献的收集、收藏工作。

采编部:负责文献统一采购、编目加工工作。

辅导部:负责威海市各公共图书馆的业务辅导,基层图书馆的建立,开展业务人员的社会培训。

技术部:开展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对微机进行维护工作。

电子阅览室:提供网上信息资源查询及中国数字图书馆、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资源的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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